政协委员结合自身经历就完善立法等话题提出建议,希望加快快递业立法配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省高院副院长谢商华没想到自己也会遇到“投诉无门”的情况。
春节前,她通过快递公司给福建的朋友寄香肠和腊肉。原本与快递公司协商好在农历大年三十之前送到,没想到因快递公司工作对接不到位,香肠和腊肉过了大年十五才送到朋友手里。由于时间太长,香肠腊肉已经全坏了。谢商华为此找到快递公司投诉追责,却最终不了了之。
“根本就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投诉,当前我国对快递行业的管理,除了邮政部门、商务部外,还涉及工商总局、海关、公安、国家安全局等行政部门。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没有明确赋予哪个部门对快递服务经营者的行政管理权,也没有规定快递行业监管的具体办法。”谢商华说。
谢商华反映的问题并非个案。在谢商华随后的调查中,听到许多类似经历:“我送给妻子的生日礼物,过了一个月才收到。”“我的快递件,送货员一般就扔到门卫室,也不找我本人当面签收。”“人家寄给我的东西送错了地方,我没收到,投诉到快递公司,公司也不认”……
谢商华认为,随网上购物的兴起,加快推动了快递业的繁荣。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快递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国内快递服务领域中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失,投诉无门的情况。同时,快递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不足,致使快递员对快递件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服务水平不高,服务缺乏规范;部分经营者盲目追求业务量与经济效益,忽视行业操守与服务质量。这些状况,扰乱了快递市场的正常秩序。
“快递行业监管制度缺失,在立法方面也尚未建立起与诚信管理直接相关的快递法律。”谢商华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快递行业监管制度,快递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彼此交叉,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规范性较差,缺乏统一的快递市场监管办法和权威性行业标准,致使快递行业无序竞争,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谢商华在两会上呼吁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快递行业的全国性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立法,使相关利益各方职责分明,流程明细,促使快递行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障监管部门依法有效监管,从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制定明确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为快递企业设置相应的门槛,并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进而形成快递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