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停止销售“俏妹牌减肥胶囊”有关批次产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 《紧急通知》),对目前处于市场流通中的“俏妹牌减肥胶囊”明令叫停。据介绍,该款产品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
《紧急通知》显示:“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抽检中发现,产品名称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标示的出品/生产企业为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检测,违禁物质‘西布曲明’、‘酚酞’呈阳性……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上述批次的保健食品。”
去年10月30日,国家食药监局已就国内多款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正式提出禁用。
《紧急通知》中公布的产品信息显示,“俏妹牌减肥胶囊”标示的出品/生产企业为 “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及标示的批准文号分别为“20101003”和“卫食健字〔2003〕第0129”。
与西布曲明一样,酚酞也属于不得出现在减肥功效保健品之中的成分。作为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的一种药物,酚酞属于刺激性泻药,过量服用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女性则会导致不孕。
国家食药监局此次的处理措施为“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上述批次的保健食品;请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对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相关情况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市场上减肥类保健功能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发现存在违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的,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就此处理结果,记者试图联系该产品生产商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尚未给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