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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强收理财顾问费5万 投诉多年至今未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7  

在信贷额度吃紧的背景下,部分银行围绕贷款业务延伸的捆绑销售和收取额外费用的做法愈演愈烈。近日,本报江苏记者站接到江苏省沛县5名消费者的投诉,称他们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分行沛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沛县支行)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被强制收取了总共5万余元的理财顾问费。几年过去了,银行方面至今未就这笔费用给消费者任何说法。日前,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贷款先交理财顾问费

“我们是贷款消费,不是投资,根本不需要什么理财顾问,收这么多钱,负担太重了。”2月20日,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情况。在几位投诉者中,她被收取的理财顾问费最高。2008年9月,王女士在工行沛县支行申请贷款46万元,签订协议时,银行工作人员拿了好几本格式合同,告知王女士在具体的地方签字、按手印。当时王女士以为是贷款合同,没有细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签完字才知道,贷款合同里面夹着《综合理财协议》,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并为此交了高达3.56万元的理财顾问费。“我肯定不愿意交这钱,但如果不先交清,银行就不给放贷款,只能忍下这口气。”王女士说。

2009年3月,张先生因为购车需要,以房产作抵押向工行沛县支行贷款29万元,也被收了8613元的理财顾问费。“银行告诉我,办贷款要先到窗口交钱,后来才知道交的钱是理财顾问费。贷款有利息,还让交这个钱,实在没道理。”张先生说,当时,他和银行方面交涉,但对方称是上面的规定,如果贷款额度超过30万元,他要支付的费用还更高。

其他几位消费者的遭遇也如此:2009年2月期间,李女士向工行沛县支行贷款36万元,被收取5832元;张先生贷款13万元,被收取3088.8元;韩先生贷款14万元,被收取2016元。上述5名消费者总共被银行收取了55153.8元理财顾问费。这些消费者告诉记者,这几年,他们根本没有收到银行提供的任何理财服务,甚至到现在,手上连一份贷款合同和收款凭据都没有。他们几次向工行沛县支行索要,但均无果。

多收钱是隐形霸王条款

记者在消费者提供的一份落款为“徐州分行的《关于对个人贷款收取理财顾问费的通知》”中看到了这样的规定,自2008年5月14日起,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一次性收取个人理财顾问费。该通知还强调“各行新受理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必须在调查报告中详细反映执行利率情况和收取理财顾问费情况,否则审批中心将不予受理”。消费者提供的另一份《对个人经营贷款、综合消费贷款收取理财顾问费执行标准》的文件则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个人理财顾问费率为贷款金额超过30万元按10%,小于(含)30万元的按5%收取”。

2月22日,记者致电工行沛县支行个贷科,该科负责人承认曾向贷款客户收取了理财顾问费,并表示他们是按照上级单位的通知执行,而且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停止收费了。至于为何要收取理财顾问费,该人士认为,银行帮助贷款者个人规划资金使用,也是一种理财行为。“有的客户缺钱,需要资金周转,银行帮其做好分析,就是理财服务啊。”该人士说。

记者从银行业内人士了解到,中间业务的发展对银行利润增长有着重要作用,有的地方将其作为考核银行的一项指标。为加大中间业务收入,银行可谓不遗余力,理财顾问费用就是其中一种形式。记者了解到,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曾作出书面回复,认为工行沛县支行向消费者收取个人理财顾问费符合中国工商银行的文件规定,该收费标准其总行已经向中国银监会报备。工行沛县支行在贷款发放前,与消费者分别签订了《综合理财协议》,按协议价格收取了个人理财顾问费,符合其总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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