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消费警示 » 消费警示 » 正文

广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切勿轻信“增高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8  
核心提示:  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示:现在不良商家“刷新”了兜售方式,不再和购买者直接见面,转换成先以互联网、期刊、电视发布宣传,再以邮购形式寄递。消费者切勿轻信这类夸大功效的“增高产品”。  市场上常见的违规增高产品主要有三类: (一)所谓增..

  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示:现在不良商家“刷新”了兜售方式,不再和购买者直接见面,转换成先以互联网、期刊、电视发布宣传,再以邮购形式寄递。消费者切勿轻信这类夸大功效的“增高产品”。

  市场上常见的违规增高产品主要有三类:

    (一)所谓增高药品,由非正规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这类药品没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说明书、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等标识,全凭医生当场口头告知消费者如何使用。

    (二)增高组合产品,即一些含钙成分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增高鞋、助长器、助长仪等,商家是根据消费者需求临时任意搭配。

    (三)无中文的“三无”产品。商家介绍产品时,宣称是原装进口、不需要中文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兜售增高产品的不法商家不断改变违法手段,不再和购买者直接见面,转换成先以互联网、期刊、电视发布宣传,再以邮购形式寄递给需求者。消费者必须对以下常见的三类增高产品宣传陷阱引起重视,不要轻信:广告词中放大炮;口头宣传吹疗效,假借专家真忽悠;断章取义保疗效,无中生有编功能,成功案例包疗效。

  对于这类宣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迄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未审批过任何有“增高”功能的药品。(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 陈淑华、黎彩洪、林倩妮)

  

 
关键词: [db:关键词]
 
[ 综合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京ICP备20240495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