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负
本会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声音,为消费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使命
本会肩负维护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责任。「消费者」包括购买货品和服务、及购入、抵押和承租不动产的人士。
致力:
倡议 消费者权益
促进 建设性讨论以制定保障消费者的政策
加强 消费者维护本身权益的能力
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会分别为消费者及商界订定工作方针,并联系其它相关界别,包括传媒和政府。
核心价值
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但亦同时关注可持续消费的概念
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处理事务
运作保持高透明度
保持独立意见
可让公众问责
以主动、积极和坚毅的精神执行职能
保护个人资料私隐
职能
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本会的工作包括:
搜集、接收及传递有关货品、服务及不动产的信息;
接收及审查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投诉、以及不动产的购买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诉,并向他们提供意见;
根据所得资料采取相应行动,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职人员提供意见;
鼓励商业及专业团体制订工作守则,规管属下会员的活动;及;
承担任何经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的其它职能。
主要工作范畴
(I) 预防及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
心满意足的顾客对市场是重要的。本会提供便捷的咨询及投诉服务,让消费者在购物前查询数据,及在有需要时调解纠纷。我们的消费者热线(电话:29292222)及七个位於各区的 消费者咨询中心 ,组成方便的网络。
本会以调解人的身份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商户及投诉人排解纠纷。
调解消费投诉∶ 在2009/10年度,本会协助消费者解决可跟进及合理的投诉成功率达75.2%,该年度本会接获消费者投诉约31,207宗,其中游客的投诉约1,826宗。而透过本会热线及谘询中心共接获的查询达119,745宗。在投诉有理据但店方拒绝合作的情况下,投诉人可向小额钱债审裁处申诉,本会会在可能的?围内提供意见。
点名公布不良商店∶ 对经营不当、屡劝不改的商店,本会会点名公布商店的名字。
与香港警方及海关合作∶ 本会与香港警方及海关联手采取措施,遏止商店以不良手法营商。
(II)确保产品素质及安全
本会进行产品测试,是为消费者提供客观、中肯的信息,令他们注意产品的安全,并作出适当的选择。
如何测试?
测试分三类∶
由本会独立发起及进行的测试,所需费用及资源全由本会负责。此类测试由本会委托认可及独立的测试机构进行,若本地未能提供所需的测试设施,便交由海外适合的化验所测试。
本会是 国际消费者研究及试验组织 的成员,参与其主办的联合测试,使资源充份利用,及与海外组织分享经验。
与本地不同政府部门/法定团体或海外消费者组织进行的联合测试。
产品测试∶ 在2009/10年度,透过《选择》月刊,本会共发表了48份产品测试报告,及27份产品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抽湿机、中式冷盘、厕纸等。
产品研究报告∶ 本会还研究各类消费品,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及分析产品的声称是否属实。例如∶药物标签、LCD电视机、油漆等。
国际间交换有关危险产品信息∶ 本会积极监察有否危险产品在本地市场出现,如有发现,会要求有关供应商进行回收。本会透过与外地消费者机构的联系,定期收到外地危险产品的资讯。
(III)搜集服务行业和消费品的市场资讯
香港经济渐以服务业为主导,消费者对於不同服务的信息需求很大。我们经常进行各项调查,包括货品及服务用家经验调查、消费者意见调查及价格调查,供消费者参考。
2009/10年本会共进行了24项调查及服务研究报告,当中涉及不同的层面∶-
银行及财务方面∶
例如 - 银行服务费用、拆息按揭计划
日常生活方面∶
例如 - 超市价格调查、教科书价格调查、全方位格价工作
(IV)推广可持续消费
虽然生产者的影响力较大,作为最终使用者,消费者仍可以影响可持续消费和生产两者之间的平衡。本会测试产品及发布信息,推广及支持可持续消费,帮助消费者选择较环保的产品,以达到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废物的目的。
(V)提倡最佳营商手法及公平竞争
在香港这个以市场为主的经济体系,我们有责任确保市场的营商手法及竞争,令消费者满意及达致理想的经济效益,从而让消费者得享较廉宜、较多选择及更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
本会就市场行为的不同方面进行研究,以认明影响消费者的问题,并鼓励负责任的营商手法和公平竞争。
鼓励良好企业社会责任:本会与美容行业紧密合作,推广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2007年底,守则纳入业界的优质营运及业务管理手册内,成为行业承诺提供优质美容服务计划的一部分。
回应咨询文件:就政府及不同团体的课题发表意见,例如旅游业赔偿基金、存款保障计划、规管 升降机及自动梯及航空服务牌照等课题。
(VI)推广消费者信息
消费者充分掌握了信息,会较易洞悉不当的经营手法及危险产品,作出明智的消费选择和参与可持续消费。
《选择》多媒体资讯服务
《选择》月刊∶ 本会出版《选择》月刊,定期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的资讯、建议和意见。
月刊的版权属於本会。《消费者委员会条例》禁止任何人士以本会名称或节录月刊内容,作商业及宣传用途。月刊亦不接受任何商业广告。
每期月刊出版当日,召开记者招待会,其内容均为各媒体大幅报导。
2009年总销量平均每期27,428册。
网上《选择》月刊( http://www.consumer.org.hk/choice/online )∶ 读者无论身在何地,都可随时浏览《选择》月刊网上版,查阅最新一期甚至过去8年提供的信息。网上版设简体字版,方便只懂简体中文的读者。
固网及流动电话∶消费者可利用电讯盈科新世代家居固网和电讯盈科流动通讯,收看精选的测试和普查报告,内容包括品牌产品评分。
与传播媒介的联系∶ 每天都就各种消费者权益问题,与传媒接触,包括定期的记者招待会、新闻稿发布和专访等。
网页( http://www.consumer.org.hk )∶本会网站登载的资讯包括本会的简介、研究报告和向政府及立法会提交的意见书、新闻稿、竞争研究报告、历年《选择》索引、《选择》订阅表格、消费者投诉表格等。
「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 http://www.consumer.org.hk/shopsmart )∶ 网站有繁体和简体字版,为消费者提供独有的一站式消费服务,内容覆盖热门商品及内地旅客关注和感兴趣的课题。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协助,新网站得以超连结到内地各省市的消费者组织,方便内地消费者。
宣传及推广计划∶ 每年举办的推广活动包括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十大消费新闻选举、315全球消费者权益日庆祝活动。
(VII) 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本会十分重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透过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让社会上各阶层的人士,认识消费文化及消费权益。青少年、长者和新移民均是本会的主要服务对象。
提高年青人消费权益的意识∶
「消费文化考察报告奖」是本会及教育局合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教育活动。参加同学自行挑选与本地消费文化有关的课题,探讨消费者的行为、态度和价值观等,并进行考察调查。2009/10年,参加的中学达109间,共966队。
此外,本会亦透过青年培训服务计划,让青年学员通过协助筹办消委会的教育活动,加深对保障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认识。
协助弱势社群的教育活动∶
透过活动,让长者认识经常面对的消费问题,例如∶选购健康食品及器材、预防堕入常见消费陷阱等。
本会亦为新移民定期举办参观及讲座,让新来港人士了解本地的消费保障措施。
导师培训∶
例如:以妇女及第三龄志愿者为对象的「社区参与服务计划」、消费者教育教师培训课程、科技与生活科教师培训工作坊,以及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坊等。
消费者委员会资源中心∶
位於尖沙咀的消费者委员会资源中心,设有消费者谘询中心、多媒体设备的展览 / 演讲厅、及供访客借阅的教育资源。本会所制作的教学资源计有「专题研习学与教策略与反思」教材套、「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科专题研习」教材套、「消费文化考察报告奖」得奖作品光盘、「包装及标签」和「认识广告」两集教材套及为新来港人士编制的消费者教育小册子等。
(VIII) 消费者「代言人」的角色及联系网络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本会相信,与本地及海外的夥伴机构或相关团体密切合作,能更有效地促进消费者权益。
本地
在本地方面,透过负责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竞争政策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与政府保持紧密联系。此外,亦与超过10个政策局及30个政府部门维持良好合作关系,令消委会在处理与这些部门有关的消费问题时,更具成效。本会委员和职员是约56个公众事务咨询委员会、监管组织及法定机构的成员,代表消费者向这些组织提供监管各行各业的意见。
内地消费者组织
本会与内地的 消费者协会 (共超过3,200个成员)紧密联系,互相交流资讯转介和处理投诉个案,并不时接待或提供培训予来自各省市消费者组织和有关机构的访港代表。
本会先後与内地主要城市/省份,包括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深圳市、天津市、成都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衡阳市、澳门及泛珠三角区域等的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促进各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及协助调解跨区消费纠纷。
本会於2007年启动「 精明消费香港游 」网站,为内地旅客提供消费者信息。23个内地省市的消费者组织及 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 ,超级链接到该新网站,方便内地消费者。
地区及国际性合作
本会乃 国际消联 的理事会及执委会成员(国际消联共220个会员来自115个国家)。本会曾多次参与主要海外会议。此外,香港已成功申办第19届国际消费者联会全球会议,此重要国际会议将於2011年在香港举行。
(IX) 加强法律权益保障
消费者的权益应受法律保障。我们一向关注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发展,尽力向政府表达意见,以改善及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权益。
近年本会积极就各方面的议题,发表意见及提出建议,当中包括∶改善《商品说明条例》,建议制定一条全面的营商手法法例;数码环境中的保护版权问题;《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
(x) 消费者诉讼基金
本会是消费者诉讼基金的信托人。基金於1994年11月依据信托声明成立。成立初时获政府拨款一千万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及经费,在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和公义的事件上,协助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循法律途径追讨赔偿。
自成立以来直至2010年3月:-
经基金处理的申请数目∶1110
在申请期间问题已获解决的数目∶85
获基金批予协助之申请∶677(当中获得赔偿之数目:188)
成立过程
消费者委员会成立於1974年4月,当时适值物价急涨,市民大众一致认为需要遏止商人牟取暴利。
委员会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约94%,其它收入包括来自出版刊物的收入等 [1] 。委员会乃根据1977年7月通过的《消费者委员会》条例履行其责任及职能,为维持独立性,消委会的活动及《选择》月刊均不接受任何商业赞助或广告。
委员会及功能小组
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超过两年,任满後可再获委留任。
委员会全体大会每两月召开会议一次。委员会辖下设不同小组专责处理特定之消费者课题,亦会邀请外界专业人士加入各小组为增选委员,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
委员会以总干事为办事处的行政首脑,在副总干事辅助下,负责执行委员会之决策及协助制订政策。办事处分为六个部门,大部分职员部署总办事处,其馀分别派驻港九及新界各区七个谘询中心。委员会组织架构见 附录 。
附录一
消委者委员会组织架构
* 小组委员会 / 工作小组∶
人事及财务小组
审核小组
竞争政策研究小组
法律保障事务小组
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
研究及试验小组
商营手法研究小组
消费者投诉审查小组
投资策略小组
资讯科技专家谘询小组
2011年国际消联全球会议工作小组
消委会资源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小组
住宅物业消费者问题工作小组
消费者诉讼基金执行委员会
** 地址∶ 九龙尖沙咀亚士厘道 3 号
附录二
消费者委员会委员名录 (2010年01月01日)
主席: 张炳良教授,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副主席:何沛谦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
委员:
陈志光先生
陈楚文先生
郑建韩先生
张淑仪医生
蔡伟石先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锺伟强博士
许树源教授
关百豪先生
郭佩芳女士
黎荣浩先生
李元刚先生
梁光汉先生
李汉城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李华明议员,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廖丽茵律师
司徒志仁先生
王家慈女士
黄德伟先生
王殷厚教授
邱蔼源校长
增委委员:
陈家驹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赵志洋先生
蔡学雯律师
方保侨先生
冯炜光先生
郭琳广律师,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林濬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林劲丰律师
罗祥国博士
莫乃光先生
吴凯霖女士
吴马太医生,太平绅士
石嘉丽女士
徐福燊医生
黄汝璞会计师,太平绅士
王慧麟博士
[1] 2009/10 经费全年总支出:$83(百万)
经常性拨款:$76(百万)
全职工作人员:1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