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但车内空气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上百种之多,而国家标准只对其中最常见的8种挥发性有机物规定了浓度限值。
此次比较实验是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从8月中旬开始,历时3个多月,依据该国标开展的国内首次大规模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
此次比较试验共检测了消费者提供的购买2个月以内的25个汽车品牌(包括进口品牌)的43个在用车型,几乎囊括了目前车市中从低端到高端的主流车型。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达标率为93.02%,只有3辆样车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超标,超标的挥发性有机物为甲醛或乙醛,具体是:长城汽车H6、东风本田思域、东风标致508存在甲醛、乙醛超标问题。除了这3辆样车超标外,其他车型虽然也检测出了甲醛和乙醛,但其含量都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范围之内,其他6项挥发性有机物几乎检测不出来。
乙醛的危害性
乙醛又名醋醛,具有刺激性气味。低浓度引起眼、鼻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高浓度吸入尚有麻醉作用。
表现有头痛、嗜睡、神志不清及支气管炎、肺水肿、腹泻。可致死。
由乙醛引起的慢性中毒类似酒精中毒。
责任
车企应承担第一责任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专家指出,车内空气污染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车辆制造出来之后再去治理污染的方式不适合汽车这一特殊商品,而且其治理效果极其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面对第一责任,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选择环保绿色材料,改进生产工艺,淘汰高污染产品。
22家消费维权单位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最好先打开车门闻闻味道,选择无异味或者异味较轻、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