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卡米拉·沙迪克)
2013年4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等十三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出重点整治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整治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等。会议最后工商总局发言人要求在整治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医药广告发布环节的整治;二是加大违法医药广告曝光和惩处力度;三是提高监管效能,追求长效机制建设。
2013年4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等十三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出重点整治对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整治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等。会议最后工商总局发言人要求在整治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医药广告发布环节的整治;二是加大违法医药广告曝光和惩处力度;三是提高监管效能,追求长效机制建设。
拜城县工商局、县委宣传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电信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等10位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