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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渤海春酒业获得3.15放心消费诚信会员单位称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山东频道讯 9月18日,在山东渤海春酒业有限公司会议室里举行了隆重的关于山东渤海春酒业荣获3.15放心消费诚信会员单位
 中国经济网山东频道讯 9月18日,在山东渤海春酒业有限公司会议室里举行了隆重的关于山东渤海春酒业荣获3.15放心消费诚信会员单位称号的授牌仪式。参加本次仪式的有山东德州市庆云县副县长胡晓琴,3.15系统工程办公室山东工作总站主任张勇,山东工作总站德州办事处(德州市邮政局)刘玉华副局长和庆云县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授牌及启动仪式。仪式上,山东工作总站宣读了授予决定,胡副县长代表庆云县政府致贺词,刘玉华副局长介绍了德州地区3.15工作的启动情况,最后由山东渤海春集团董事长于炳正做了表态发言。渤海春酒业有限公司是集酿酒﹑茶叶﹑宾馆服务业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渤海春系列白酒及儒酱典藏酒和于氏永兴牌茶叶畅销不衰,深得广大消费者认可与好评。公司产品多次在国家评比中获奖,企业连年被政府有关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诚实守信民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最具爱心慈善事业单位等荣誉称号。企业已顺利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渤海春系列白酒被评为“山东著名商标”“山东轻工名牌”。在仪式上,渤海春酒业公司于董事长表示,获得此殊荣既是对其企业长期以来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消费者至上”经营理念的肯定,也是对渤海春酒业未来工作的鞭策,渤海春酒业将继续按照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的要求,为保护消费者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目前,山东地区已经有山东渤海春酒业有限公司、烟台市亮睛世家视力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烟台裕海祥火锅、青岛露涎春茶业有限公司、烟台好梦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鸿方缘食品有限公司、葡萄大王王官安等品牌企业申报成功。这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职能,推出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以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联合社会力量形成3·15诚信建设协作联盟,联袂打造3·15放心消费服务平台的又一具体表现。
据悉,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于2013年7月签订战略合作规划,双方达成共识,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加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共同创建“维护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援助中心”,作为消费者提供依法维权便捷的法律服务通道。为配合好此项活动,3.15系统工程山东工作站已在全国率先启用4000200315热线和24小时咨询电话18660120315接受全省消费者与企业咨询等服务。同时,拟申报企业可登录“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唯一官网(www.cfcp.cn)”即《中国保护消费者网》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公布的办事机构及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申报工作(http://www.cfcp.cn/announce/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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