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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局长谈应对电信诈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2  
核心提示:近段时间,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猖獗。去年10月,广州番禺一女商人被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手法蒙骗,损失高达2700多万元,在广州创下了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的新高。

 近段时间,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猖獗。去年10月,广州番禺一女商人被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手法蒙骗,损失高达2700多万元,在广州创下了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的新高。

1月19日深圳代表团审议两院报告时,代表们纷纷“吐槽”电信、网络诈骗,建议加强网络立法,公检法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当诈骗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时,电信业务运营商要负连带责任,赔偿用户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愈演愈烈

“随着网络的爆炸式发展,现在电信、网络诈骗愈演愈烈,深圳每年因诈骗导致的损失有好几个亿,全国有好几十个亿。”刘林代表说,但目前无论是在法律,还是打击力度上都存在不少问题。

“我听说有地方已经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产业链。”刘若鹏代表说,虽然诈骗活动越来越猖獗,但维权却不易。

堵住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漏洞”

刘林认为,目前最紧迫的是要加强立法,堵住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漏洞”。他说,电信、网络诈骗属于新型诈骗,法律中并没有具体的条款来规定,虽然刑法中某些条款可以适用,但还需要更有针对性、更为具体的规定。同时,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要密切配合,对电信和网络诈骗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当诈骗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时,电信和网络营运商也应负连带责任,赔偿用户损失。刘林说,电信和互联网部门为了追逐利润,为诈骗分子提供了通道便利。比如电信服务商的短信群发服务,给诈骗提供了通道,以400开头的电话号码服务也是付钱就能办理,资格审查和后续监控不严格。“现在电信和互联网部门都会列出免责条款,把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只有规定要承担连带责任,才能给电信和网站运营商以压力,让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并严格把关,而不会为了追逐利润而到处去挖客户,从而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公安局长支“四招”遏制诈骗

“要遏制住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势头,要在四方面着力。”担任市公安局局长不久的刘庆生代表不仅现场回应,还坦承像电信、网络诈骗这些现代技术的案件是目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之一 。因为电信、网络诈骗使用的服务器大多设置在境外,这就让公安机关在破案上手段不足,而且还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法律问题, 但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网络诈骗当做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对待,并想了很多的办法。

刘庆生现场支了“四招”,“四管齐下一定会收到效果的,我觉得大家对此要充满信心。”刘庆生说。

“四招”治诈骗

1.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新形势下新发生案件类型的攻关力度

2.公安机关各部门之间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要加强协调、联络

3.公安机关开设专门的服务咨询网站

4.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教育、引导市民加强防范(特派记者 杨丽萍 甘霖 肖意 李舒瑜)

 
 
关键词: 电信诈骗 电话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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