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罪:销售误导
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屡有发生,其中,“把其他金融产品当做理财产品销售”这一误导行为是遭到消费者投诉最多的违规行为之一。
银率网《2014年度3·15银行服务调查报告》显示,有31.94%的消费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被误导购买了其他金融产品。其中,保险产品是最经常被当成银行理财产品而向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的,误导率位居榜首,占比达31.95%;其次是将基金当成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误导率占比23.13%;把券商集合理财以及私募基金当作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占比分别为10.48%和4.49%;最后是集合信托产品当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占比3.49%。
保险产品之所以在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误导中排名首位,主要有两个方面导致。一是因为部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的要素存在相似之处,如万能险的最低收益保证、分红型保险的预期收益等。二是因为银行销售人员在成功销售保险产品之后有高额的佣金回报,银行销售人员在利益驱动之下有对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的动力。
第二宗罪:强制开通短信服务
银率网《2014年度3·15银行服务调查报告》显示,强制开通短信等有偿服务在本次银行理财产品捆绑销售的调查中排名第一,有10.56%的受访者遭遇过这一现象。在这类强制捆绑业务中,排名前三的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
对于处于运作期的理财产品,银行有义务对持有人披露产品的运作信息、到期时间、净值变化、收益变化等信息。当然银行可以选择通过免费的渠道向投资者公示这类信息,比如官网、营业厅展示板、电子邮件等。如果选择发送短信,且短信为有偿服务,这类业务原则上应该征求投资者的同意,而非强制开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中,也对银行短信通知收费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但该《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在调查中,银行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服务,也是不合理的。
第三宗罪:强制搭售
银率网《2014年度3·15银行服务调查报告》显示,理财产品销售和存款捆绑的强制销售行为发生比例为10.2%,而这一比例在去年的315调查中为5.13%,有大幅上涨。在捆绑存款业务中,排名前三的银行分别是: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
银行出现捆绑存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存贷比考核指标,通过发行较高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在购买此产品之前先将资金存入银行,在购买这款高预期收益产品之前的这段时间覆盖时点考核时间,资金充当了存款。而在2013年这一现象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过去一年资金供给紧张,整个银行系统处于“钱紧”状态,从而催生这类现象增多。
另据《银率网2014年度3·5银行服务调查报告》显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强制搭售其他理财产品的行为发生比例为9.47%,相比去年调查结果上升2个百分点。在强制搭售行为中,排名前三的银行分别是: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
搭售行为主要是营业部为完成总部派发的产品销售任务而出现的行为,也有个别理财经理为完成自身销售业绩,或从私人利益角度出发,在产品推荐时对个别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行为。搭售现象的改善需要从分行业绩考核制度方面入手,同时加强理财经理的职业道德建设。
原标题:消费者吐槽银行服务“三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