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基本约束,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古代明君贤臣无不儒法并用、德法并施以开创盛世。习近平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他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国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自觉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最后要带头学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底线思维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有备才能无患,习近平十分重视底线思维。在2013年初的一次重要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在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又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工作”。在201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继续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统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
底线是不可逾越的警戒线、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一旦突破底线,就会出无法接受的坏结果。底线思维注重对危机和风险等负面因素进行管控,而不是降低标准、无所作为。善于运用底线思维,防患于未然,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古人讲“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管控风险、守住底线,是决定各项工作成败的前提。
领导干部必须善于运用底线思维。首先要有原则意识。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明确基本原则、基本方向和基本目标,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例如针对改革,习近平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怎么改、改什么,有我们的政治原则和底线,要有政治定力。”对于那些不能改的,再过多久也不能改。其次要有短板意识。木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要正确处理好亮点、成绩与安全阀、稳压器和保险杠的关系,防止一着不慎而导致满盘皆输。有的地方急于上项目搞开发,忽视生态环境的容纳能力,没有考虑社会民生的承受能力,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所有努力付诸东流。再次要有边界意识。对法纪制度要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做到不越边界、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不入“歧途”。最后要有小节意识。道德修养、生活情趣上要注意小节,做到防微杜渐,时刻自厉自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客观地看,那些贪腐官员也并非天生如此,他们中不少人也曾以清正廉洁、爱党敬业要求自己,有的还取得过不少成绩、作出过不小贡献,但是他们往往是在成绩和贡献面前骄傲自满、放松警惕,最后倒在糖衣炮弹面前,成为酒色财气的牺牲品。
精准思维
习近平向来重视精准化做事方法,2014年5月9日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特别强调:“要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当前,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都很具体,不能以原则应对具体,要一一回应,具体解决。”十八大以来,中央抓“八项规定”落实,如严禁过节送礼、中秋节送月饼等,都是精准思维的体现。
精准思维是一种非常务实的思维方式,它强调具体和准确,要求动作精准到位、在一个个具体的点上解决问题,排斥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地抓工作。现实矛盾都是由一系列具体问题累积起来的,化解矛盾、推进工作必须养成精准思维,从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积小胜为大胜。没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只会“高屋建瓴”地提原则性的要求和空洞的口号,不仅什么问题也不能解决,而且还败坏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优良党风。尤其是当前各种问题和矛盾错综交织,更需要有精准思维,科学高效地解决问题。
领导干部应培养和运用精准思维。首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抓住了问题就抓住了具体。习近平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无论是做决策、定方案,还是抓落实,都要紧紧抓住核心问题和关键问题不放,在问题的症结点和关键点上做文章、出实招。其次要有实操意识。无论是谋划发展、制定战略,还是提出建议、指导工作,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可行性出发,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成功经验,或者套用几个“大概念”忽悠人,更不能把不着边际的天方夜谭当作宏伟蓝图来推进。尤其是下发文件,不能满足于提些一般性的原则要求,要对关键点上的动作有十分具体的规定,防止落实过程中走样变形。再次要有强烈的到位意识。0.99的1000次方接近于0,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差那么一点点,最终的结果会谬以千里。当前许多工作都是因为管理不到位、操作不标准,造成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甚至酿成严重事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有许多制度,因为执行不严格,总是搞下不为例、特殊情况,结果造成制度虚设、程序空转。精准思维要求必须摒弃原来那种“不拘小节”的思维陋习,在每一个细节处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认真真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最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办法措施的精准程度取决于对实际情况的掌握深度,没有调查不仅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制定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刻舟求剑、闭门造车都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提高精准思维能力的前提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把握规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改革发展的任务越是繁重,各级领导干部越是需要加强学习、改善心智模式,以科学思维方法保证善做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