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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4  来源:广东省工商局  
核心提示:多年来,名人代言、未成年人保护、虚假违法广告等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自去年开始修订《广告法》以来,更是成为社会舆论讨论
广东工商局 
本网获悉:
    多年来,名人代言、未成年人保护、虚假违法广告等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自去年开始修订《广告法》以来,更是成为社会舆论讨论的热点,
424日通过的新《广告法》对这些问题都给出了答案。713日上午,广东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告监管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媒体单位、广告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共5500人参加了会议。省工商局局长朱泽君明确表示,新《广告法》是国家从立法层面对广告法律关系和广告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和改革,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广告法》,依法从严监管,坚决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全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着力引导培育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广告法》亮点纷呈。一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行为规范,禁止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代言;二是明确了虚假广告的界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等行为均构成虚假广告;三是充实广告内容准则,增加了兽药、教育、培训、招商投资、农作物种子等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四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等;五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明确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六是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责职权,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广告管理机制提供法律依据;七是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戒力度;八是确定了广告行业组织的法定职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九是扩大了调整范围,明确了公益广告管理,鼓励、支持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新《广告法》施行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张国华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设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对全国广播、电视、报纸、重点网站进行统一的广告监测,统一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标准,组织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查屡教不改、跨地区发布、欺骗消费者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朱泽君表示,要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的精神为抓手,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新《广告法》,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创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模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当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社会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全省广告监管职能部门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社会氛围。通过培训、交流,以及编写新《广告法》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新法的精神和内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是抓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虚假违法广告,采取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企业和媒体信用监管等手段,让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违法行为曝光在人民群众面前,从而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强化广告活动主体的信用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广电机构和网站的管理,监督指导媒体单位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义务,对发布违法广告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责;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相关广告的审查与监管,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教育,对严重违法广告企业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三是推动广告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广告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广告管理部门的力量,还需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出力。各地的广告协会、媒体和企业,是广告行业信用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广告市场诚信发展的受益人。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广告协会要当好行业规范的组织者、监督者,强化会员单位的诚信建设;媒体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严于律己、自正其行,依法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当好广告市场的把关人;广告企业也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自觉守法经营,不要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而失去长远发展的诚信根基。
(责编: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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