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买毛坯房,从买房到装修,再到业主安顿下来,往往都要花上一两年的时间,但是买精装修房就可马上入住,方便省心。如今,精装修的新房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然而,精装修带来的问题也不少。装修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天天315》节目近期介绍多名北京通州富力城的业主爆料。这个项目在2017年10月30日交付的A2、A3、A5号楼共500多套商务型公寓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精装交付标准,尽管已经收房,但业主根本不敢入住。
记者到现场了解到,通州富力中心小区仍在施工,收房的业主有近90%还在修补房屋。参与维权的七十多户业主质疑富力地产违规交房,虚假宣传。业主姚先生说,交房的那天并没有先带他看房子,而是让他先补齐了很多需要交的各种费用,连《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没给看,他的房子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地板,踩上去发虚,已经掀开维修四次了,都没有修好。
姚先生说:“10月30号交的房,交房的时候他们不让我们先看房,先让我们交钱,比如物业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面积价差这些钱,交完钱以后他们才领着我们来看房。看房的时候整个小区里面乱糟糟的,就像个大工地一样,现在他们都用隔挡给围起来了。当时收完房,像我们家情况稍微好一点,也写了两页纸,大概有20多个问题。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地板发虚,踩上去有点呼扇,到现在为止已经拆了四回了,还没有完全修好。合同上卖的是精装房,包括装修质量问题,他们就说修修修,现在修了一个月了,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
姚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房子应该在10月30日前交付,业主们都猜测,开发商是为了赶工期,所以导致这精装修的房子如此的不精致。他家的卫生间,甚至还有一块墙面没有被涂料覆盖。
姚先生说:“因为合同约定是10月30号交房,过了10月30号会有违约金产生,他为了赶在10月30号交房,导致一些活可能做的比较糙。像那个卫生间的镜柜,它上面有一块装饰玻璃,镜柜可能装的低了,中间露出来一条像水泥一样的,感觉很糙。”
业主张女士也反映,在收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通州富力中心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照。张女士的房子壁纸已经脱落,当她把壁纸撕下来后,看到墙面问题更加糟糕。
张女士说:“他让我们收房的时候,按照合同应该给我们看验收合格证和什么表格,都没有,我们没看见。等我收了房,这个小区是在工地里,它一直在施工,还有大铲车,非常危险。我们家主卧墙漏水了,因为它贴的壁纸,周围全是水,现在壁纸已经撕了。当时找他们,他们说不是漏水,不知道什么原因,说是哪地方忘关了。(壁纸)揭下来以后,又发现墙有很大的问题,就我们家一进屋那个墙面,上半部分是空的,有很多裂纹,下面是实墙。”
据这两位业主说,目前已有十几户业主已经在寻求包括法律途径在内的维权方式。
带着这些情况,记者拨打了富力地产客服部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首先解释了,两位业主所说的在收房时并没有看到相关证照的事情。
这位工作人员说:“首先,关于收楼的流程,从我们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约定就是业主在收楼前要把相关费用缴清,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面积补差款,因为面积差相当于他的房款,房款要付清了才能够去查验房屋。但是通州运河这个属于公寓,公寓这一块,北京的地方标准上并没有明确说你必须明确交完面积补差款就去查验房屋。其二,合同里面约定了,要把相关费用结清,这些相关费用就包括了面积补差款、物业费、供暖费,公共维修金。所以这个问题因为有合同在先,理解大家的心情,但确确实实要按照合同来,肯定是这么个流程。这回交付的3栋楼的竣工备案和实测都在现场,业主要看的话,我们都会拿着给业主看,大家可以随便查阅,包括他现场拍照没问题。我估计可能集中办理的时候相对人员较多,有可能大家去办手续的时候也没有注意这个东西就在桌上放着。”
对于精装修的房屋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质量问题,这位工作人员称,通州富力中心的项目一次交付了500套公寓,量比较大。另外,装修质量问题是工人导致的。他认为,这是购买精装修房子难免的,其他的项目也出现过类似问题。
他说:“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不是像大家自己装修,可能自己盯着,这块不好你重给我弄。这种批量装修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有(问题)。之前交付的其他项目也有类似情况。这次的交付量在500多,也不少。再有就是,问题或多或少,我们承认是存在的,现在也在积极的去解决问题。有些确实是隐蔽工程,并不是说那么及时的就能发现。在使用过程中,业主如果再发现问题,因为国家有规定,北京市也有规定,是要有质保的,我们肯定也会按照相应的文件去做好我们质保责任。”
目前,通州富力中心的大部分已经收房的业主,还都在对房屋进行维修。他们每天都需要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记者以业主张女士的身份拨打了物业公司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自己是新来的,什么都不知情,业主们只能耐心等待。
之后,一位自称是工程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给每个楼都安排了一位管家,帮助业主们解决问题。
但业主张女士却说,这个所谓的管家已经换了好几个人,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张女士认为,富力地产应该退回她的物业费,并且支付违约金。
对于业主的诉求,富力地产客服服务人员表示,他们一切都是按合同办事,业主想要索赔,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你要违约金也好或者怎么样也好,肯定是基于购房合同,如果业主行使自己的这种权利了,如果说走到诉讼这一步的话,公司是有相应的部门对接业主的。”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委员会主任卢芸共同就相关话题做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从记者采访的录音中可以了解到,通州富力中心这个项目,按照合同按时交了房,但是业主们发现,精装修的房子在装修质量上有很多问题。这些装修的质量问题,算不算违约?
卢芸:“一般像这种精装的房子,业主在购买时会跟开发商签订一个类似委托装修的合同,在合同中会对装修的质量有明确要求。业主收到房子后,实际房屋装修是否符合要求,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这其中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装修的质量问题,比如业主反映的地板区域、墙壁漏水问题,这些属于装修质量的整体范畴。二是品牌,因为购房人在查看样板房或者在签合同的时候,通常开发商会承诺一些洁具、地板或者壁纸用什么样的品牌,因此,业主需要查看实际交的房屋是否跟合同所承诺的品牌一致。
就本案件而言,要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以及所出现的问题,结合当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一一比对和梳理,然后具体认定双方的责任。”
经济之声:业主们还反映,在交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这个项目的相关证照,但是富力地产的工作人员说,证照时齐全的,并在交房现场已经提供了,这位工作人员当时说的说法是,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可以供人随意翻阅,可能是因为业主没有看到。这个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否会影响业主们的维权?
邵桐:“这可能会影响到业主的维权。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在精装修房屋验收的过程当中,业主应当先从开发商手里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的文件。然后根据这些文件,再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这个房屋验收的程序,这才是一个正规的程序。如果这些程序被颠倒,有可能在之后业主维权过程当中,无法区分是不是先收到了相关文件,然后再进行的验收,也无法有针对性地对于验收当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举证。所以这种验收的流程应当按照法定途径来走,而不是根据开发商的要求,选择性的进行。”
经济之声:富力地产方面的工作人员说,房屋装修质量是施工人员的问题,这样的态度很让我们失望。同时,业主们也怀疑富力地产是为了避免支付违约金,所以赶工期,导致了房屋的装修出现了问题。业主要证实这一点是不是并不容易,这是不是维权的关键?
邵桐:“在业主维权当中,不管这个精装修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哪方造成的,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其实不用考虑举证的问题,只要证明质量问题的存在就可以。到底是由谁造成的质量问题,这是开发商与其所委托的装修单位或者装修过程中的监理单位之间根据他们的合同约定各自担责。”
经济之声:富力地产工作人员一直在强调他们一切都是按照合同办事的,业主想要维权,或者索赔,只能走司法途径。目前来看,业主们怎么办才能增加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卢芸:“在事实面前,任何人都不应当退缩。在这个案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说是按照合同办事的,但在业主收房的时候却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怎么去解决,究竟是不是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的,这要结合具体情况去认定,不是说开发商说按照合同办的,这个事就可以免责。至于是通过司法途径还是协商,只要双方同意都没有问题,但前提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另外,存在一个举证责任,开发商认为他们是合格的,业主认为存在很多问题,那么业主要举证证明哪些有质量问题,或者哪些出现了一些跟他们在合同中约定不符的,要逐一梳理这些证据。”
经济之声:消费者购买精装修的房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纠纷?
邵桐:“在购买精装修房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合同的签订。合同当中应当就选材以及验收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等相关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违约责任与上述约定进行挂钩。也就是说,以后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些都是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在验收过程当中,应当严格按照下列步骤进行,首先,领取‘一表两书’,也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然后再进行综合验收。如果遇到问题,应当在验收之后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相关的方案和或者协议,以确定双方之间今后就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其次,业主可以进行时实测面积,也可以对于开发商提供的实测面积的报告予以签字或认可,如果不认可,应当向开发商提出重新实测面积。再者,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合同,交费或者补齐房屋买卖当中的差价。然后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业主走完上述所有流程后,再与开发商签订入户交接单,以确定双方之间的交接程序是否完成以及完成的情况。”
卢芸:“消费者在购买精装房时一般会签两个合同,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是委托的装修合同。买房者通常会有几个疏忽,特别是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看清楚主体是谁。其次,要看清楚盖章处盖章的是装修公司还是开发公司,因为如果出现了纠纷,会面临着向谁索赔的问题。另外,在装修合同中一定要重点对于装修质量、装修品牌进行具体的约定,这也是业主在事后维权的一个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