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对“沃客”理财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的主要被告人王某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
经审理,王某妙等被告人自2015年开始,设立“沃客理财”网络平台,制订“游戏规则”,发行虚拟货币,通过拉人头缴费注册会员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大量会员,并以层级形式进行排列,形成传销组织网络。全案共有层级关系309层,会员涉及全国31个省份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个别东南亚国家共计35万人,涉案总金额达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