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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2018年8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未

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18年8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未经理事会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精准扶贫工作委员会。精准扶贫工作委员会成立后,违规再下设甘肃、湖北、山西等29个地方代表处,违反学会章程规定发展会员6万人,超标准违规收取会费600万元,并全部汇入企业账户,未依法纳入学会账户。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第二项、第四项,《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第四项和《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第一项、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前,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社会组织作为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极少数社会组织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民政部门将对此严厉查处,绝不姑息,确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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